一直以来,看病难看病贵,就一直为人所诟病。也正因为此,才会不断加剧医患之间的矛盾,甚至出现病人拔刀直指医生的惨剧。而这也反映了一种社会现实问题,即现存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健全,很多原本殷实的家庭在遭遇一场大病之后,就陷入贫困之中。无疑,这会使他们产生一种仇恨心理,也就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和不和谐性等。
早在今年8月,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并在9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办法中决定,自9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患大病重病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子女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仍在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四类困难家庭提供全额或差额救助。
此举一出,立即得到了媒体和民众的支持和欢迎。而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举办发布会,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为解决社会救助中救助面窄、救助水平低的“短板”,民政部正在完善相关政策,拟进一步放宽救助范围及标准等,因疾病灾难等因素致贫困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今后将可获得救助。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当前在社会救助中的短板,有两个方面,一是医疗救助,二是临时救助。在医疗救助方面,存在救助面过窄、救助水平低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患病、特别是患大病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
而在如何修补社会救助“短板”这一方面,窦玉沛表示,针对医疗救助面窄、救助水平低问题,民政部已经会同财政部在全国273个县、市、区进行了为期近两年的试点,正在完善相关政策,“具体什么时候能出台现在还不好说。”
尽管如此,但该政策的主要思路包括:进一步放宽救助的范围,将目前对低保、五保家庭的救助,放宽到低收入家庭,也包括医疗支出巨大、使家庭陷入困境的一些支出型贫困家庭;适当放宽救助的标准和限制,主要是对病种、用药目录、定点医院等方面适当放宽;适度提高救助的标准,提高救助的封顶线和个人承担部分的救助比例等。
支出型贫困是在实践中民政部门发现,虽然低保制度能够保障一些困难群体的生活,但还有一部分人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因就医、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比较大,出现了困难情况。而上述政策出台后,哪些支出型贫困的家庭也能够获得救助。
编者以为,一旦这些民生性的保障政策正式落实,将会带来极好的社会反响。不仅能够为那些患上大病、急病的家庭缓解燃眉之急,也能够彰显出社会的正能量,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极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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